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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新种子 农户应谨慎
2012-12-02  浏览:86

  相关专家指出:“高粱-水稻”抗旱高产新品种尚在试验阶段

  近日,本报接到农民读者来电询问,前段时间有关媒体报道的,一种由都江堰市某公司培育的“高粱-水稻”新品种高产一事,是否属实,可否试种。记者随后对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都江堰市农发局农技站农艺师付贵明表示,他们此前也曾接到部分农户的类似咨询。据他们了解,实际情况和媒体报道存在一定出入,该品种并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审定,是不能合法推广的品种。

  起因:报道称 “水陆两栖”产量高

  通过查询,记者发现,关于“高粱—水稻”,此前的确有多家媒体给予报道。

  在这些报道中,无一例外都提到了如下内容:成都百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朱培坤利用植物染色体杂交技术培育出“高粱—水稻”并在川种植成功,经都江堰市农发局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亩产达到761斤(鲜重)。其中特别提及,“高粱-水稻”因为杂交了高粱的耐旱性,实现了 “水陆两栖”——既抗旱,能在坡地甚至盐碱地种植,又不怕水淹。

  有报道称 “在都江堰市的部分田块的实验中,该品种在完全无地下水,无人工浇灌,单纯利用雨水的情况下,实现了亩产761斤(鲜重),产量高于一般旱稻平均亩产。”

  调查:尚在选育试验阶段

  百绿公司科技主管江先生告诉记者,“高粱-水稻”的创始者朱培坤,是一位生物学系植物学专家,提出了利用“植物染色体段体杂交技术”,创造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新型农作物,“高粱-水稻”也是基于这一设想而诞生。

  江先生表示,虽然经过3年的实验,但目前该品种仍在选育阶段,并未形成稳定的种子,更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审定,“只是提出一个方向,目前可以说是正在试验阶段,希望能实现此前的设想,培育出一种新种子,既能像高粱一样抗旱,又不怕水淹。”

  采访中,付贵明告诉记者,此前关于“高粱-水稻”的一些报道并没有完整反映情况:“这个品种从试种到现在,我可以说是全程参与其中,相关的资料和数据我都有。按照此前的情况来看,至少到目前,这一品种根本没有体现任何值得推广的价值。”

  农发局:抗旱试验缺乏科学依据

  据付贵明介绍,关于 “高粱—水稻”抗旱能力,百绿公司并未提供这方面相关的证明材料,在都江堰市山坡旱地试种也没有进行过严谨的对比试验,缺乏科学依据。

  “事实上,‘高粱—水稻’在都江堰的试种,播种时必须人工保证土壤具备充足的水分才能正常出苗,其原理和办法与旱育秧技术一致,没有创新。我们这边的气候特点之一就是雨水多,‘高粱—水稻’在整个生长期间,雨日多,雨量大,基本能满足其正常需水要求,所以仅说依赖雨水并不能证明其抗旱程度。”

  关于 “高粱—水稻”的产量,付贵明也告诉记者,水稻计产通常采用干产,即田间产量风干打净之后扣除杂质和水分(允许正常含水量13%)后的产量,并不会采用鲜重这一数据。按照此前媒体报道的 “高粱—水稻”亩产为鲜重761斤,只是田间产量,去除杂质和水分后实际平均亩产仅236.5公斤,比该市90年代末引进试种的旱稻相比,亩产低50公斤以上,与都江堰市水稻平均亩产520公斤相比,亩产悬殊300公斤左右,低一半以上。付贵明提供的材料显示,“高粱-水稻”自2009年至2012年在都江堰市进行试种,其综合表现是:播种时必须人工保证土壤具备充足的水分才能正常出苗,而且田间发芽出苗率低,仅60%左右,整体表现不整齐,性状不稳定,植株有高有矮,抽穂不整齐,成熟不一致。

  “从试种阶段的表现而言,不能算成功,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值得在我市推广应用的种子。”付贵明说。

  提醒:选正规种 避免权益受损

  记者随后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农科院专家并查阅了相关规定。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和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和林木良种,应当经过审定。非法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省农科院专家也提醒农户,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种子,避免选种失败耽误农事造成较大损失(四川农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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