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种发[2012]19号
关于开展河北省种子检验(人)员定期审查
和继续教育的预备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取得资格的全省检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定期审查。通过审查和继续教育,建立能力保持长效机制,引导种子检验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拟在2012年11月底或12月初在石家庄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近年来未按《通知》要求进行定期审查的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
三、准备材料
(一)种子检验员定期审查申请表、检验(人)员证件。
(二)近两年从事检验工作的总结(包括取得相关类别检验工作原始记录复印件各一份)。
(三)受聘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四、继续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拟请河北农业大学有关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有种子学基础知识、种子形态构造与化学成分、农作物种子的形成和发育、种子休眠生理及种子萌发生理等、育种学基础知识、杂交育种的方式、杂种后代处理、杂交种类别等、种子标签标注技术规范、2012年实施的新标准和检验工作原始记录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通知有关人员,于11月15日前填写参会回执,报至hebseed@126.com。
联系人:张中立、李承宗 电话:0311-85053504。
附件:
1、参会回执
2、定期审查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参会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