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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及时处理种子质量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012-08-13  浏览:61

    嵩口镇范元村种粮大户陈正求,2012年向当地种子代理销商购买60斤Ⅱ优907和30斤特优898杂交水稻种子作中稻种植,反映田间混杂严重,种子代理商及供种企业两次到田间调查,农户不承认田间杂株未超标结果,情绪激动,向当地政府、农业局和其他多个部门投诉。县农业局高度重视,2012年8月9日由分管领导带领种子、执法、植保负责人及嵩口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组成调查组,到范元村陈正求在大发坑和南坑塘水稻种植田调查,并通知供种企业人员到场。调查组人员了解了农户种植品种、面积、播种期、田间管理情况,介绍水稻杂交种子国家规定的纯度标准后,与农户深入田间共同确定调查方法。

   经调查,种植的特优898已齐穗,Ⅱ优907处始穗阶段,田间存在杂株(不育株及早抽已灌浆的保持株),还有部份南方黑条矮缩病造成不抽穗的矮缩株(农户误认为是杂株),经统计,特优898品种田间杂株率3.37%,Ⅱ优907品种田间杂株率1.25%,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纯度不低于96%(即杂株不超过4%)的标准。根据调查结果、国家标准规定的了解和调查人员的品种特性介绍(特优组合始穗到齐穗时间长)后,农户认可了这两个品种杂株没有超过国家标准的调查结果,并在调查结果上签字,表示就此事不再投诉,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激化扩大和农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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