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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农民今后可自行销售种子
2012-07-13  浏览:76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3日讯 (记者郭彩萍 实习记者左婷) 据德国《明镜》周刊7月12日报道:欧洲法院日前通过一项决议:允许农民今后自行生产、销售种子。该决议削减了大型农业公司的势力,对于消费者、农民和农业经济都有着重大意义。因为这样一来,即使某些品种没有种子公司供货,农民仍然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来种植作物。

  世界上67%的种子都是由拜耳、孟山都等大型公司控制的。由于准入费用高昂,大部分种子销售由大公司操纵,小型企业举步维艰。根据欧盟此前的种子法规,正常情况下,所有进行交易的种子都必须经过昂贵的审批程序,且必须在官方目录中登记。

  农业协会主席、前欧洲议会议员弗里德里希-威廉-格雷夫称:“此项决议是农民和消费者难以置信的胜利,是物种多样性的福音”。几年前他就在欧盟委员会中极力要求:小型的种子供应商应受到特许,免于此登记程序。现在,欧洲法院终于将这一特许落实到了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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