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12〕59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畜禽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产业政策、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浙江省畜禽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按照《种子法》要求和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部署,着力创新种业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农作物种子经营市场化改革和企业主体培育,突出产学研相结合,加快优良品种培育和良种基地建设,创新管理制度,强化依法治种,为加快种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重要作物品种优势初步形成。通过实施水稻“0406”计划,建立企业、科研和推广机构合作育繁推新机制,形成了“中浙优”、“甬优”和“秀水”三大系列优势主推品种,甬优系列的籼粳杂交技术处全国领先。2010年全省水稻主导品种面积集聚度达65%,单产增5%以上,一些优势品种向省外扩展500多万亩,初步建立了我省水稻良种产业优势;“浙油18”等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双低优质油菜品种得到大面积推广,双低油菜种植比例近90%;瓜菜种业的品种集聚优势逐步显现,西甜瓜、番茄、花椰菜等优良品种推广200余个,花椰菜种子和单片黑木耳菌种年销售分别为3万公斤和4000万袋,占全国供种的40%和70%;农桑系列等桑树新品种推广比例达到69.4%,优质强健蚕品种应用面达100%,雄蚕等新品种推广速度加快,嫁接桑苗年销售4亿株,占全国供种的80%;早熟柑桔、早熟梨、高品质葡萄等一批优新品种育成推广,果树良种覆盖率达97%,自主育成的翠冠等早熟砂梨系列品种成为南方各省区主栽品种,种植面积超过100万亩;茶树无性系良种率达62%,茶树品种龙井43、迎霜、白叶一号、嘉茗一号等推广到国内10多个省,全国种植面积均超过50万亩。
  2.种子市场化新格局基本建立。积极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建立种子企业市场化体制,完善经营机制,强化市场规范,突破区域封闭经营,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市场化新格局。全省现有142家持证种子经营企业中,民营企业115家,占80%;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有31家,占总家数的22%、总资本额的70%;有3家取得了全国种子经营许可证,勿忘农种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资金、品种、市场、技术和设施优势的种业企业快速成长,种子种苗经营户25000多家,遍布全省主要农区,初步形成了全省种子种苗销售供应网络。
  3.种业基础设施装备初步改善。“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其中省级投入8550万元),建设了一批种子生产、加工、储藏、检验以及试验示范推广等基础设施。目前,全省拥有省级新品种区试站13个,良繁基地10万亩,标准种子仓库6.3万平方米,贮藏能力3000万公斤,加工房1万平方米,加工能力1600万公斤,检验室5391平方米。种子生产、加工、销售基础设施有所改善,品种管理和质量监测手段有所加强。
  4.种业监管调控能力逐步增强。推进种子管理机构建设,依法履行种子管理职责,创新种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品种审定,严格质量监管,加强种子供需信息调度,确保了商品种子“品种优良、质量合格、数量安全”。“十一五”期间累计审定品种370多个,推广1600万亩;种子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2.7%,比“十五”期末提高了13.8个百分点,其中水稻种子合格率近100%。我省《种子法》实施办法、储备种子管理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一批配套规章先后颁布,在全国率先制订实施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自愿申报审定、风险种子储备和非持证企业备案等制度,有效拓宽主导产业品种管理范围,增强粮食种子供应的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数量众多、素质较低、而离农民最近”的经营户守法经营,逐步优化了种业发展环境。
  (二)面临形势
  近年来,随着农作物种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全球种业巨头加快与农化、生物等行业兼并重组,抢占种业市场,控制主导品种,对我国大豆、玉米和设施蔬菜生产等产生显著影响,给我国种业敲响了警钟。近几年由于农业用地、用水等资源制约进一步显现,维护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更多地期望于单产提高和品质改善,国内农业大省种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快速发展,为我省种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动力。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出台,为我省种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虽然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种业创新水平不高。由于良种培育推广的体制机制缺乏创新,育种和推广仍然相对分离运行,难以实现“一体化”,种质资源的搜集、保存和利用缺乏系统性和实物共享交流机制,难以适应育种组织结构现代模式的需要。“十一五”期间,我省自主育成农作物品种中,年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不到10%。二是种子种苗企业主体不优。我省最大的三家种子企业的2010年销售额总和还不到全国的0.3%,全省现有持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种苗企业中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仅4家;非持证种子种苗经营户25000多家,其中90%为未领工商执照的桑茶果种苗生产经营个体农户。品种多乱杂,售后服务能力低,种子安全风险度高。三是种子种苗生产基础不稳。目前全省种植业种子种苗商品生产供应量约为需求的50%,主要由企业以租用或协议利用农民土地建立良繁基地生产,良种基地落实难、建设难、稳定难、管理难,难以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育秧育苗基础设施仍然不足,全省规模以上(单季500亩以上供秧能力)水稻育秧中心年仅可供秧120万亩。瓜菜育苗场(企业)供苗能力不到设施栽培商品用苗的10%。四是种业管理队伍与技术支撑不强。目前全省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品种真实性鉴定和转基因检测的设备不健全,技术人员不足和知识老化,技术应用不成熟,杂交水稻种子纯度仍然依赖海南田间种植鉴定。供秧供苗的延伸服务还缺乏秧苗标准的规范。新品种展示示范等品种适应性扩展鉴定覆盖能力还不能与我省众多的生态气候类型相适应。品种不适应和品种纯度差等引起的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收入提高。
  二、总体思路、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建设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以建设种业强省为目标,按照政府为主导、产业为基础、企业为主体、科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规标准,整合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努力打造创新能力突出、产业优势明显、龙头带动力强、市场辐射面广、良种需求保障有力、市场管理规范有序的浙江特色现代农作物种业,全面提升我省种业发展水平。
  (二)发展原则
  ——坚持“育繁推一体化”方向。以企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产学研结合,围绕生产需求开展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加快形成“育繁推”联结有序的品种创新与推广机制;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加强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对外合作,引进优良种质和先进技术,注重发挥和整合农业科技研发资源,加快推进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分类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发。加快提升优良品种培育能力;
  ——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主导。突出企业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监管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种业研发推广,多层面促进种业成果创新与转化应用;
  ——坚持扶优扶强与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种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重点扶持我省优势种业企业、提升优势作物育种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
  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品种培育能力明显提高。地方种质资源初步实现有效保护和有序利用。品种育繁推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期间,育成有重大应用前景自主知识产权品种40个以上,其中突破性品种5个以上,企业自主育成品种10个以上。
  ——良种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覆盖率70%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省内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达到市场需求的90%以上。
  ——种业龙头企业明显壮大。全省规模以上(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区域性或专业性种业骨干龙头企业15家以上,种子种苗市场销售额达15亿元,种子种苗商品化率70%,形成年销售额超亿元种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其中进入全国种业30强1家,销售额超5亿元以上。
  ——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种子法律法规和监管服务队伍进一步健全,地方各级“五有”(有牌子、有编制、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管理机构初步建成。种子种苗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初步建成种子种苗质量监管体系。
  三、发展方向、建设重点和布局
  (一)发展方向
  1.粮油种业。巩固常规水稻及籼粳型杂交水稻和双低优质油菜的品种创新优势,杂交水稻种子进一步向全国市场扩大,实现优质油菜产业化生产。推进水稻供种向供秧延伸和适应机械化收获油菜品种培育,进一步发挥良种在粮油单产提高和品质改善中的关键作用。
  2.蔬菜瓜果种业。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品种相结合,完善蔬菜瓜果种业创新体系,提升花椰菜、叶菜、豆类、茄果类、瓜类和水生蔬菜等作物的育种优势,进一步提高我省蔬菜瓜果优良品种市场集聚优势和育供苗服务水平。
  3.水果种业。加快水果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依法落实果苗经营许可制度,积极推广无病毒苗、容器苗,重点提高一级种苗率和规模化基地良种率。水果种苗省外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4.茶叶种业。重点发展“优质型”无性系良种,茶树种苗繁育体系配套,进一步提高无性系良种率,逐步实现茶树良种合理搭配;加快茶树种业优势区域培育和全国茶树种苗市场拓展。
  5.蚕桑种业。开展标准化蚕桑种业基地建设,提升海宁、桐乡和萧山三大桑苗基地规模和标准化生产水平,稳定农桑、强桑等新品种推广和我省桑苗在全国市场的优势。加强重点蚕种生产基地建设,确保蚕种供应;进一步完善储备制度,强化质检体系。加快蚕桑新品种研发与推广,大力提高新品种推广比例。
  6.食用菌种业。大力实施菌种产业提升工程,巩固香菇、高温蘑菇的育种优势和黑木耳的育繁优势,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的保护和野生菌的驯化利用。发展菌种生产新技术,建设示范性菌种场,建立利益共享的连锁一体化菌种生产模式。开展种源安全保障和菌种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提升菌种安全生产水平。培育菌包集约化生产和菌包培养中心模式。
  7.中药材种业。以创建“浙产药材”品牌为主线,加强“浙八味”道地药材和铁皮石斛、灵芝、西红花等珍稀名贵药材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收集、评价、保存优势和珍稀种质资源,建立较完善的种质资源信息库;建立区域性、专业化的优势良种繁育体系,制订和实施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强化种苗标准化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推广的企业和合作社,提高种苗商品化水平,打造“浙产药材”种业品牌。
  8.花卉种业。以现有花卉种子种苗企业为骨干,加强引进品种无性扩繁基地和特色品种开发基地建设。优化引进品种创新利用,加快地方花卉品种资源开发,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创建浙江特色花卉种苗种球产业。提升引进品种吸收消化水平,扩大进出口规模,带动一批花卉种苗种球繁殖生产大户进入产业链,扩大农民增收。
  (二)建设重点和布局
  1.健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管理主体,完善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服务系统以及省级保护名录发布和保护制度,加强与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的衔接与协作,建设完善本地区(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地、种质圃和中期种质库。依托优势省、市级科研单位,完善技术手段,开展全省资源的调查收集、鉴定评价、保存保护和创制利用。以信息共享为先导,以实物共享为目标,以网络共享为保证,力争省级编目保存的种质资源达到1万份,其中新调查收集3000份,通过鉴定评价的种质资源200份,年繁育、更新种质资源材料200份。主要建设项目有:
  (1)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以省级种子管理机构为建设主体,组织开展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工作。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助和技术规范等形式,整合资源信息,统一编目管理,推进资源共享。
  (2)省级中期种质库建设。中期种质库主要用于种质的中期保存、特性鉴定、繁殖和分发利用。结合我省种质资源特点,在杭州市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的中期种质库3—5座。由科研院校或优势种子企业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入库种质资源遗传分析和综合鉴定评价,采取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管理的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3)省级重点作物种质圃建设。根据全省种质资源分布状况和技术条件,以作物类别为主分别在杭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衢州、温州和丽水等市或所辖县(市、区)中选点建设省级多年生蔬菜、小水果、水生作物、中药材、宿根花卉、蚕桑等种质圃20—25个,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作物可单独建立种质圃,重点建设特色粮油作物、食用菌、花椰菜、芥菜(含榨菜)、中药材、麻类、樱桃、李子、柑桔、茶树等种质圃。省级种质圃以市级科研单位和各级农业部门相关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也可以根据市场前景与开发利用基地建设相结合。种质圃负责以无性繁殖作物及多年生作物为主的我省特色种质的保存、特性鉴定、繁殖更新和分发利用,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首批省级保护名录种质资源(2010年省农业厅公告第5号)的相关工作。
  (4)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对有市场开发前景的种质资源,在开展鉴定、登记、保存的基础上,加快繁殖利用,以优势种子企业和农产品企业为实施主体,建设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基地20个,包括良种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并推进与市场的连接销售,以开发利用为手段,实现可持续的保存保护。
  (5)濒危稀有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地建设。根据调查的进展情况,对发掘的稀有或濒危种质资源,需要原生境加以保护保存的,由资源原生境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业务管理机构或农业科研机构负责,建设种质资源保护区或保护地20个。
表1农作物种质资源体系建设重点和布局规划
|   项目名称 |   现有基础 |   建设目标 |   规划布局 |   说明 | 
|   全省种质资源信息服务系统 |   1个 |   1个 |   省级 |   扩充数据;   完善服务 | 
|   省级中期种质库 |   0 |   3个 |   省属科研院校 |   综合库1个;   专业库2个 | 
|   省级种质圃 |   5个 |   25个 |   全省各地 |   以我省重点   特色作物为主 | 
|   开发利用基地 |   3个 |   20个 |   全省各地 |   以我省重点   特色作物为主 | 
|   保护区(地) |   3个 |   20个 |   全省各地 |   珍稀濒危 | 
  2.建立完善商业化育种推广平台。强化“育繁推”结合体制机制创新,创建一批集科研育种、示范推广等为一体的农作物种业创新平台,完善以生产(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育种机制,提高育种研究前瞻性。强化新品种的区试审定、展示示范体系,优化主导品种发布机制。突出抓好粮油产业和主导产业种业的育种创新和推广平台。
  (1)建设商业化育种基地。扶持种业骨干龙头企业建立育种科研机构,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和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加大对企业参与育种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或自主开发新品种。支持建成5个商业化育种基地。
  (2)完善水稻“0406”计划。重点引导选育推广优质、高产、抗逆、好种、适应机插机收的单季晚稻新品种。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创建“6+40”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体系。在全省优势稻区建设6个区域性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在全省粮食生产主产县建设40个新品种展示示范点。
  (3)瓜菜种业创新平台。重点引导选育推广设施专用和进口替代型优质抗逆瓜菜新品种。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建“1+N”瓜菜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体系。建设1个省级核心创新园,开展现代农业创新实验,重点在瓜菜品种选育开发上有新的突破。在全省优势蔬菜产业带建立10—15个不同作物类型的区域性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创建80—100个以主导产业为重点的各类品种展示示范点。提升“中国浙江瓜菜种业交流会”品牌,努力打造全国瓜果蔬菜种业合作交流中心。以浙江省现代农业创新园为平台,加强与日本、以色列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合作,逐步形成引进、繁育、自主创新于一体的种业合作机制。
  (4)蚕桑果茶种业创新平台。集蚕桑果茶新品种引进、扩繁、示范于一体,依托省级科研单位,创建柑桔、杨梅、梨、桃、葡萄、桑树、茶树等育种体系,持续开展育种技术研究和新品种选育评价工作,形成包括育种实验室、基地等水果综合育种平台。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为主体搭建示范推广体系。
表2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平台建设重点和布局规划
|   项目名称 |   现有基础 |   建设目标 |   规划布局 |   说明 | 
|   商业化育种基地 |   5个 |   杭州、宁波等 |   由优势种子企业申报 | |
|   水稻品种示范基地 |   3个 |   46个   (6+40个) |   6大稻区和40个   重点产粮县 |   配合“0406”计划完善和企业主导商业化育种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 | 
|   瓜菜品种示范基地 |   33个 |   100个左右 |   1个省级核心区,10—15个产业优势区、80—100个   县级区 | |
|   中国浙江瓜菜种业交流会 |   每年一届 |   每年一届 |   种植展示品种   1000个,参展   企业500家 |   种植展示与核心区建设结合 | 
  3.培育骨干种业企业。坚持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方向,鼓励工商资本、民营资本投入种业,引导有效资源逐步向优势骨干企业集聚,推进现有种业企业重组优化。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优势骨干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和物质装备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综合性企业和专业性企业并存原则,引导现有种子企业向种苗(秧)育供环节延伸,培育扶持一批地方性中小型种子种苗企业,推进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法人化。推动种子企业尤其是骨干种子企业的制度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实行法人治理制,在资源利用、市场开拓、吸引人才和内部收益分配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自主权。重点推进3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优势种业企业资源重组优化,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运行机制,力争“十二五”期末省内企业杂交晚稻种子的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5%,争取进入全国种业30强一家以上。
表3农作物种子骨干企业培育重点和布局规划
|   企业规模 |   现有基础 |   建设目标 |   规划布局 |   说明 | 
|   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   0 |   3家 |   杭州、宁波 |   其中进入全国30强1家 | 
|   注册资金3000万元   以上企业 |   6家 |   12家 |   杭州及   杂交稻地区 | |
|   注册资金500万元   以上企业 |   34家 |   30家 |   全省 |   含种苗专业性公司(现注册资金100万元企业需扩资) | 
|   注册资金200万元   以上企业 |   0 |   100家 |   全省 | 
  4.提升一批种苗服务设施。加快制定育苗(菌)标准,大力培育供苗企业主体,推进育供苗商品化,促进我省优势种子产业向优势种苗产业延伸,推进新型育供苗产业发展。结合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快水稻育供秧主体培育,建设提升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1000个,育供秧能力达400万亩以上。建立以供种和供苗相结合、商品化育苗为主导的现代蔬菜瓜果种苗产业体系,实现蔬菜瓜果现代新型穴盘技术应用率达到50%以上,瓜菜商品苗应用率达到20%以上,瓜菜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基本普及集约化育苗生产。培育铁皮石斛、西红花等珍稀名贵药材种苗生产主体,建设4家省级种质资源保育与创制中心,珍稀名贵药材种苗应用率达90%以上。
表4农作物种苗服务建设重点和布局规划
|   项目名称 |   现有基础 |   建设目标 |   规划布局 |   说明 | 
|   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 |   202个 |   1000个 |   重点产粮县 |   目标供秧面积400万亩 | 
|   瓜菜集约化育苗中心 |   30个 |   110个 |   各设区市瓜菜主产区 |   目标供苗40亿株110万亩 | 
|   名贵珍稀中药材种苗中心 |   5个 |   15个 |   中药材主产县 | 
  5.建设一批良繁基地。选择具有相应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种子企业,在具有制繁种自然优势,具有制种传统习惯或技术积累和支撑,能保持一定时期连片稳定制种基础的地区,并按照品种特性、市场接受程度和良繁基地的辐射半径等因素,制订全省主要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布局建设方案,开展良繁基地建设。开展桑茶果优新品种的繁育和种质资源保护能力建设。省内标准良繁基地种子生产能力提高到需求量的60%以上。整合现有南繁基地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改善南繁基地基础设施,加快建立我省种子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南繁基地协作管理机制,提高我省南繁基地的使用效率。利用外省适宜的气候条件和生产成本低等优势,探索建立省外繁种基地,拓展在新疆、甘肃、青海、辽宁等地建立农作物良繁基地,不断扩大种源,提高供种能力。
表5农作物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和布局规划
|   项目名称 |   现有基础 |   建设目标 |   规划布局 |   说明 | 
|   杂交稻制种基地 |   2.2万亩 |   5万亩,种子生产能力650万公斤 |   宁波、丽水、衢州、金华、杭州 |   约安排21个项目,原有基地尚需提升 | 
|   常规早稻繁种基地 |   1.5万亩,550万公斤 |   温州、台州、绍兴、衢州 |   15个 | |
|   常规晚稻繁种基地 |   1.4万亩 |   5.5万亩,2000万公斤 |   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宁波 |   30个 | 
|   玉米良种基地 |   0.8万亩,60万公斤 |   金华、台州、绍兴、杭州、衢州 |   15个 | |
|   大豆良种基地 |   0.5万亩,100万公斤 |   衢州、台州、绍兴、杭州 |   5个 | |
|   油菜良种基地 |   0.4万亩,40万公斤 |   杭州、湖州、嘉兴、台州、衢州、宁波 |   6个 | |
|   大小麦良种基地 |   0.6万亩,200万公斤 |   杭州、宁波、嘉兴、温州、台州、绍兴 |   6个 | |
|   棉花良种基地 |   0.1万亩,7.5万公斤 |   金华、衢州 |   3个 | |
|   蔬菜良种基地 |   0.04万亩 |   1万亩,75万公斤 |   各设区市蔬菜产区 |   20个 | 
|   紫云英良种基地 |   1.5万亩,100万公斤 |   宁波、台州 |   3个 | |
|   蚕桑良种基地 |   桑苗0.5万亩,1.6亿株 |   桐乡、海宁、萧山 | ||
|   茶树良种基地 |   0.6万亩,1.5亿株 | |||
|   水果良种基地 |   1万亩,3000万株 |   宁波、台州、衢州、绍兴 |   16个 | |
|   食用菌良种基地 |   50亩,1亿袋 |   丽水、衢州、嘉兴、杭州 |   20个 | |
|   中药材良种基地 |   1万亩,5亿株 |   杭州、金华、丽水、温州、台州、桐乡 |   25个 | |
|   南繁基地 |   0.1万亩 |   0.2万亩 |   海南陵水 |   含纯度鉴定基地 | 
  6.完善种子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种业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抓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物质装备和手段,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管,提升品种管理、种子种苗质量监控和供种安全保障水平。
  (1)品种区试审定技术体系。以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和农业科研院所为依托,重点建设提升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25个、品种标准样品库1个,年承试能力达到1000个品种左右。完善品种试验和审定标准,落实审定委员专家库制度,提高品种审定质量和水平,建立品种退出常态机制。重点支持种子管理机构依托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6+40”基地体系和瓜菜新品种展示示范“1+N”基地体系,开展优良品种展示示范等小区域适应性扩展鉴定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品种推广。
  (2)种子种苗质量监控技术体系。依托省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省级品种真实性DNA和转基因检测中心1个、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5个和粮食主产区县级种子监督检测综合站40个,开展种子转基因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生物分子学快速检测,年种子样品检测能力达到10000份。依托植物检疫体系,加强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依法严格实施产地和调运检疫。
  (3)种子供需监控技术和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提升21个种子市场监测点、15个种子基地监测点和1个种业信息网上直报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种子市场价格和供求数量的监测,及时发布种子市场行情,组织指导企业开展种子余缺调剂,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种子储备体系,全省储备规模按生产用种量的10%确定,科学确定各级各区域储备结构和规模。修订完善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加快救灾品种筛选和适灾栽培技术研究,强化储备种子质量监管,适当扩展主导产业种子风险储备,确保主导产业生产用种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建立现代育种组织模式,加快种业科技创新,推行基础性科研与商业化育种相分离的课题体制,逐步建立国家支持、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实施“由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科研单位负责现代育种技术研究和创制育种新材料、种业企业负责规模化育种和新品种产业化应用”的工程化育种联合体组织模式。鼓励优势种业企业主导商业化育种,优化科研育种财政经费,支持工程化育种创新链,进一步完善水稻“0406”计划实施机制,推进瓜菜等主导产业的育种攻关协作。引导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种苗企业,在水稻、油菜、玉米、瓜菜等主要作物上主导开展商业化育种,切实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
  (二)完善种业扶持政策。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扩大省财政扶持资金规模,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工程专项”,调整优化扶持环节,加强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鼓励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转制为种业企业,鼓励育种人才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重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研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种业。建立种子种苗(菌种)企业资格评估机制,对种业龙头骨干企业按欠发达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标准在信贷、融资、税负和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落实国家有关种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种子企业并购重组,扩大种业骨干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提高种子市场集中度。鼓励和保护良种生产积极性,落实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探索建立良繁基地生产保险、良种订单、土地流转补贴制度。
  (三)加强种子管理能力建设。加快修订完善种子地方法规和相关标准。依法研究制定水稻秧苗、西瓜秧苗、桑茶果种苗以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加快制订相关种苗标准,落实和有序推进种苗经营许可制度,促进我省供苗(秧)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种业管理职能整合和管理机构参公管理;加强管理经费保障,完善种业信息设施和种业信息预警机制;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和种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种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营造现代种业发展良好氛围,要加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科技、农业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做好种业发展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种业发展政策,深化对种业作为现代农业战略核心产业的认识,并研究出台切合当地实际的种业发展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种业发展用地、税负优惠、人才培养引进、种子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等问题,推进种子种苗产业健康发展。
“十二五”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 指标项目 | 计量 单位 | 2010年 情况 | 2015年 规划目标 | |
| 一、总体目标 | 1.提升骨干种子企业 | |||
| (1)骨干企业数量 | 个 | 10 | 15 | |
| (2)种子销售额 | 亿元 | 10 | 15 | |
| (3)商品化率 | % | 60 | ≥70 | |
| (4)全国30强种子企业 | 家 | 0 | 1 | |
| 2.增强自我供种能力 | ||||
| 种业企业自主育成品种数 | 个 | 10(累计) | ||
| 省内基地生产供应能力 | % | 50 | 60 | |
| 3.推广优良适用品种 | ||||
| (1)主要作物品种更新 | 次 | ≥1 | ||
| (2)主导品种覆盖率 | % | 65 | ≥70 | |
| 二、建设重点指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 ||||
| (一)搭建一批种业创新平台 | 1.完善水稻育种创新平台(0406计划) | |||
| (1)合作育成品种 | 个 | 4 | 5 | |
| (2)合作育成品种年推广面积 | 万亩 | 300 | 400 | |
| 2.创建粮油新品种示范体系 | ||||
| (1)区域性粮油新品种示范基地 | 个 | 6 | ||
| (2)重点产粮县粮油新品种示范基地 | 个 | 40 | ||
| 3.建立瓜菜种业创新平台和示范体系 | ||||
| (1)省级核心创新园 | 个 | 1 | 1(改造提升) | |
| (2)区域性新品种展示基地 | 个 | 5 | 10—15 | |
| (3)县级新品种展示基地 | 个 | 28 | 80—100 | |
| (一)搭建一批种业创新平台 | 4.建立蚕桑茶果种业创新平台 | |||
| (1)新品种引试基地 | 个 | 6 | ||
| (2)省级区域性蚕桑新品种示范园 | 个 | 11 | ||
| 5.种业交流展示平台 | ||||
| (1)会展规模 | 家 | 400 | 500 | |
| (2)现场种植展示示范新品种 | 个 | 700 | 1000 | |
| (二)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 1.省内新品种市场占有率 | % | 40 | 70 | 
| 2.杂交晚稻种子的全国市场占有率 | % | 1.5 | ≥5 | |
| (三)壮大一批种苗产业 | (一)粮油种业 | |||
| 1.水稻工厂化育苗中心数量 | 家 | 202 | 1000 | |
| 2.水稻工厂化供秧能力 | 万亩 | 120 | 400 | |
| 3.选育推广双低高油油菜的品种 | 个 | 5(累计) | ||
| 4.建立工厂化育供秧,新增季育秧能力 | 万亩 | 250 | 350 | |
| (二)瓜菜种业 | ||||
| 1.蔬菜工厂化育秧中心 | 家 | 30 | 2000 | |
| 2.蔬菜工厂化供秧能力 | 万亩 | 20 | 200 | |
| 3.商品化瓜菜育供秧率 | % | 5 | 30 | |
| 4.瓜菜穴盘技术应用率 | % | 20 | ≥50 | |
| (三)水果种业 | ||||
| 1.省级水果良种繁育场 | 个 | 3 | 6 | |
| 2.果树一级种苗率 | % | ≥90 | ||
| 3.良种化率 | % | ≥95 | ≥97 | |
| 4.省外市场占有率 | % | 5 | 10 | |
| 5.持证种苗企业经营商品苗率 | % | 0 | ≥50 | |
| (三)壮大一批种苗产业 | (四)茶叶种业 | |||
| 1.提高无性系良种率 | 百分点 | 62 | 70 | |
| 2.国内市场占有率 | % | 10 | 20 | |
| (五)蚕桑种业 | ||||
| 1.桑树新品种覆盖率 | % | 69.4 | 80 | |
| 2.桑苗国内市场占有率 | % | 80 | 80 | |
| 3.家蚕新品种覆盖率 | % | 15 | 50 | |
| 4.标准化基地 | 个 | 2 | 14 | |
| (六)食用菌种业 | ||||
| 1.示范性菌种场 | 个 | 10 | ||
| 2.菌包培养中心 | 个 | 10 | ||
| 3.菌种优良率 | % | 95 | ||
| (七)中药材种业 | ||||
| 1.建立省级种质资源保育与创制中心 | 个 | 0 | 4 | |
| 2.建设优质道地药材种苗繁育中心 | 个 | 5 | 15 | |
| 3.中药材种苗年销售收入 | 亿元 | 1.5 | 3 | |
| 4.其中中药材销外省销售收入占比 | % | 2 | 20 | |
| (八)花卉种业 | ||||
| 1.建成省级引进品种无性扩繁基地 | 个 | 10 | ||
| 2.特色品种开发基地 | 个 | 100 | ||
| (四)建设一批良繁基地 | 1.发展提升省内良繁基地 | 万亩 | 20 | |
| (1)良繁基地种子生产能力(占需求量) | % | ≥60 | ||
| (2)食用菌菌种基地 | 万平方米 | 70 | 70+30 | |
| (四)建设一批良繁基地 | 2.巩固完善南繁基地 | |||
| (1)建成南繁办公用房 | 平方 | 1000(全省) | ||
| (2)完善基地基础设施 | 万亩 | 0.2 | ||
| 3.探索建立北繁基地 | ||||
| 拓展新疆、甘肃、青海、辽宁等农作物良繁基地 | 个 | 0 | 10 | |
| 4.茶树良种繁育基地 | ||||
| 新建部级良繁中心 | 个 | 1 | 3 | |
| 新建省级良繁中心 | 个 | 30 | 40 | |
| (五)构建一批管理技术体系 | 1.农作物种质资源体系 | |||
| (1)收集完善扩充农作物资源库 | 份 | 500 | 3000 | |
| (2)建立资源保护基地(中期种质库、种质圃、利用基地、保护区) | 个 | 11 | 66 | |
| 2.品种区试体系 | ||||
| (1)省级区试站 | 个 | 13 | 20 | |
| (2)省级非主要农作物区试站 | 个 | 0 | 5 | |
| 3.种子质量检测体系 | ||||
| (1)提升省级检测站 | 个 | 1 | ||
| (2)新建省食用菌和种苗质量检测站 | 个 | 0 | 2 | |
| (3)提升区域性市级检测站 | 个 | 3 | 5 | |
| (4)提升县级种子检测综合站 | 个 | 40 | ||
| 4.种子种苗标准 | ||||
| (1)建立西瓜嫁接苗等种苗质量标准 | 个 | 0 | 20, | |
| (2)完善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 个 | 1 | ||
| 5.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 ||||
| (五)构建一批管理技术体系 | (1)完善提升种子市场观测点 | 个 | 21 | 21(提升) | 
| (2)建立种子生产基地观测点 | 个 | 0 | 15 | |
| 6.农作物种子储备体系 | ||||
| 全省种子储备规模达生产用种量比例 | % | 10 | ||
附件2
浙江省畜禽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畜禽种业是畜牧业的基础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畜禽种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成效
  1.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省系统地开展了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公布了《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全省现有畜禽遗传资源主要有猪、禽、牛、羊、兔、蜂等共56个品种(类群、品系),其中地方品种(类群)33个(占58.9%)、培育品种(品系)9个(占16.1%)、引进品种14个(占25%)。组织制定了金华猪、湖羊等7个品种保种利用规划,扶持新建和改扩建59个畜禽遗传资源场、保护区和生猪供精站建设;采用现代育种技术,选育了绍兴鸭、仙居鸡等地方良种的商用组合,新建了全国首个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地方鸡基因库,有力促进了种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濒临灭迹的萧山鸡,经努力得到了恢复,建立了萧山鸡种鸡场;浙系长毛兔、浙江浆蜂、浙农大1号意蜂和缙云麻鸭等4个品种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审(认)定,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被纳入第二批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浙江华丽牧业有限公司等7个场被评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场(基因库、保护区)。各地积极实施种业标准化、品牌化战略,已制订和发布了17个省级畜禽地方品种标准, “巨高”长毛兔等13个种畜禽品牌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
  2.种畜禽供应能力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通过先后争取农业部、省级有关部门立项实施了98个种畜禽场新建、改扩建和品种保护等项目,累计总投资1.8亿多元,新建畜禽遗传资源场和二级以上种畜禽场44个,供种能力明显增加。全省现有各类种畜禽场289个,其中原种场9个、一级场48个、二级场232个,初步形成了以原种场和资源场为核心、扩繁场为支撑、种质检测为保障、供精站(点)为补充的现代畜禽种业体系。2010年,畜禽种业产值约30亿元,其中猪和家禽种业产值占畜禽种业总产值的92%。年可提供种猪30万头、家禽4亿只、种兔60万只、种羊1万只、种蜂2万只,分别比2005年增长80%、100%、75%、116%和200%,除基本满足省内需求外,绍兴鸭遍布全国各地,占全国蛋鸭饲养总量的50%左右,长毛兔已在全国16个省份定居,种蜂王广泛被各省区引用,湖羊大批量引入新疆、甘肃、宁夏等西部地区。
  3.种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由省农科院、浙江大学和省畜牧兽医局联合有关种猪场成立了长白猪、大约克和杜洛克育种协作组,生猪、湖羊、长毛兔等均纳入了国家现代畜牧技术产业体系范畴,全省性种猪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工作全面开展。重点种畜禽场建立健全了内部质量测定制度,检测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证了种畜禽质量。成功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湖羊肉用系、仙居鸡肉用系、白羽绍兴鸭和青壳蛋系等新品种(品系)。我省长毛兔的产毛量、种蜂王浆产量、绍兴鸭产蛋量多年来一直保持世界领先水平。湖羊产羔率、獭兔皮张质量、种猪主要生产性能、奶牛和肉羊胚胎移植技术处于全国先进水平。还培育成高产蛋鸽、肉用鹌鹑等特种家禽。
  4.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逐步规范。相继出台或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江省种畜禽场(孵坊)管理及畜禽种质鉴定规则》、《浙江省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现场审验评分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性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种畜禽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和现场审验制度,实施对许可行为依法严格监管,形成了行政许可规范化运作和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协议保种制度,重点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的保种场,签订保种协议,明确行政主管部门、保种企业的权利义务,确保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专项执法检查职能,严厉打击各类销售假劣种畜禽等违法行为,确保了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健康有序,全省没有出现重大销售假劣种畜禽的坑农、害农案件。
  5.畜禽种业节本增效显著。全面组织实施以生猪人工授精和奶牛冻精为主要技术支持的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初步建立起连接省、市、县(市、区)三级的畜禽良繁体系和直接面向广大养殖场(户)的品种改良服务点。全省已建有3个省一级种公猪站、1个省奶牛冷冻精液供应中心和4个区域性的市级奶牛冷冻精液供应中心,初步实现了奶牛良种的全覆盖。生猪良种项目县达34个,涉及补贴的能繁母猪74万头,覆盖率约50%。“十一五”期间,全省畜禽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蛋鸭和奶牛达100%,优质家禽的比例超过90%,山羊的杂交改良率50%以上。全省奶牛平均单产水平提高约15%。畜禽良种化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畜牧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养殖节本增效,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种公猪利用率提高10倍以上,商品猪出栏日龄提前5—10天,平均受胎率达95.7%,平均窝产仔数10.8头,到2010年底,全省生猪出栏率达162%,居全国前列。
  (二)存在问题
  1.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投入不足。尽管我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由于认识上的差异以及投入不足和投入缺乏连续性,在资源保护上重利用、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制约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据2006年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结果,列入1983年《浙江省畜禽品种志》的34个畜禽遗传资源中,雅阳猪、潘郎猪、虹桥猪、北港猪、舟山火鸡等5个已经灭绝,太湖鹅、温岭高峰牛、长三角白山羊、北沙牛等品种濒危,保种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目前,27个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还有部分品种资源未建或刚组建保种场,保种基础比较薄弱。
  2.品种培育和自主创新能力偏弱。我省种畜禽企业比较早地引入了市场机制,基本上为民营企业保种,从有利因素看,机制灵活,企业有积极性,能够获得保种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双赢效果。但另一方面,由于单个场规模不大、基础种群偏小,且多数企业人才不足,缺乏自主育种能力,难以与国内外现代大型种业集团竞争,而且受市场、疫病等风险较大,也影响了品种培育和自主创新能力。
  3.种业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我省主要种畜禽品种大都为国外引入,如全省现有的30757头种母猪中,外来品种共29782头,占总量的96.8%。省内种畜禽企业一般从事较低端的扩繁生产,品种选育手段落后,再加上科技研发滞后、产业开发链条不长、畜禽种业文化挖掘不够,缺乏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种业品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保障畜牧业安全和畜产品有效供给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为主线,以提高畜禽生产能力、质量水平和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品种资源优势,建立与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不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体系,研发、培育、推广畜禽品种,提高良种化程度。依靠科技进步,吸收应用分子遗传育种新技术,探索新的育种方法。加快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优质、安全运行模式,推动畜禽良种产业化进程,实现“十二五”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新突破,做大做强畜禽种业。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在畜禽种类上,以猪、家禽、食草动物和特色经济动物为重点;在建设项目上,以种质资源场、重点育种企业、良种推广网络、种质性能测定中心为重点,结合区域布局特点,分类指导,科学建设。
  突出重点,强化质量。着力抓好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良种繁育、核心种业、质量监管四大体系建设,提高畜禽种业质量水平,满足社会多样化、优质化需求。
  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通过政策扶持,加强遗传资源保护、良种繁育、核心种业企业培育、种业服务平台等五大重点工程建设,引导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畜禽种业的市场竞争力。
  统筹协调,保障到位。针对不同层次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依法保护和开发力度,规范畜禽种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在全省建成与畜牧业相适应的多畜种、多层次的种畜禽繁育推广体系,种畜禽生产、质量监管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新增畜禽种业产值10亿元以上,做强畜禽核心种业。
  ——遗传资源保护体系更完善。完成对33个地方品种资源全覆盖保护,新建资源保种场5个,保护区4个;重点保护猪、鸡、鸭、牛、羊5个畜种的15个品种;新建1个省级地方猪品种资源活体基因库。
  ——品种选育能力更突出。开展 8—10个畜禽新品种和商用组合选育,其中3—5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级审定或认定;培育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势畜禽品种,其中长毛兔、蜜蜂、蛋鸭种质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獭兔、蛋鸽等畜禽品种的主要生产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猪、家禽、奶牛等品种的主要生产性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核心竞争优势更凸显。培育3—5个畜禽种业集团和核心种业企业,提升我省畜禽种业竞争力。新建或改扩建各类种畜禽场49个,新增基础母猪4.5万头,种禽39万只,提升种畜禽生产供应能力。
  ——监管服务体系更健全。新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和畜禽性能评估体系,组织建立以生猪为主的联合育种平台,全面推进畜禽种业的信息化建设。
  三、发展布局
  深入实施畜牧业“西进东扩”发展战略,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和规范一批的要求,优化畜禽种业发展布局,基本实现从单纯增加数量向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转变。
  (一)生猪
  目前,全省猪原种场7个,一级场13个,二级场44个,一级供精站3个,主要集中在杭州、绍兴、金华和衢州四市,占全省种猪供应能力的70%。品种以外来为主,长白、大约克和杜洛克种猪群占全省的94.4%。目前,全省每年母猪更新需求约38万头,而年供种母猪能力约30万头,缺口为8万头。鉴于此,在2015年前,重点优化种猪生产布局结构,形成浙北以杭州、绍兴为种猪集聚区,覆盖湖州、嘉兴、宁波、舟山等四市;浙南以金华、衢州为集聚区,覆盖丽水、台州、温州等三市的区域格局;在集聚区分别培育1—2家优势种猪企业集团,种猪生产能力稳定在40万头左右,单个重点种猪企业纯种母猪存栏1万头以上。建设省级地方良种猪活体基因库(地方猪育种中心),提升金华两头乌、嘉兴黑猪等7个资源场的保护能力。
  (二)家禽
  全省有一级种禽场15个,二级种禽场145个,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绍兴等地,占全省种禽供应量的65%。其中,鸡主要分布在杭州,鸭主要分布在绍兴,鹅主要分布在宁波。以黄羽鸡和蛋鸭为主,占全部种禽的75%以上。优质肉鸡的供种能力约3亿只,2010年省内供应优质肉鸡种苗1.4亿只,向省外提供种苗1.7亿只。蛋用种鸡存栏量33万只,具备供应2540万只蛋用苗鸡的能力,省内蛋鸡年更新约1000万只,年可向省外提供蛋用苗鸡约1500万只;蛋用种鸭存栏量44万只,年供种量达4400万只,除满足省内3000万只外,约有1000万只苗鸭可供省外。在产业布局上,形成种鸡以杭州为集聚区,辐射嘉兴、湖州、绍兴等市,努力扩大供种到江西、江苏、安徽等周边省份;种鸭以绍兴为集聚区,辐射宁波、杭州、台州、金华、湖州等市。种鹅以宁波为聚集区,辐射台州、绍兴等市。在杭州、绍兴、宁波等三市培育1—3个家禽种业集团,全面提升畜禽种业生产水平,争取30%以上家禽种苗供省外市场。同时,继续扶持绍兴鸭、萧山鸡、仙居鸡等优良地方品种的资源场建设,以及蛋用鸽、肉用鹌鹑等特色禽类。
  (三)食草动物
  1.牛。全省现有省一级供精站1个,年供奶牛冻精11万支。在种牛布局中,拟在宁波加快3—5个奶牛繁殖场和宁波科元奶牛胚胎移植育种中心建设;以金华为主产区,建设1个省一级奶牛场,支持改扩建温岭高峰牛、温州水牛两个保种场,新建相应的保护区。
  2.兔。全省现有一级种兔场9个,二级场14个,主要分布在宁波、绍兴、温州以及杭嘉湖地区,品种以獭兔和长毛兔为主,占种兔的90%以上。布局上,在嵊州、宁波两地建设的长毛兔与獭兔两个种业集团,强化绍兴、宁波、温州等的獭兔、肉兔种业扩繁基地。
  3.羊。全省现有一级场4个,二级场10个,分布在杭嘉湖地区,品种以湖羊为主。“十二五”期间,新建1个长三角白山羊保种场,改扩建1个国家级资源场和1个国家级保护区;在钱塘江以北的湖羊主产区建立和扩大5—8个湖羊良种繁育场。在钱塘江以南的杭州、绍兴、金华等地新建2—3个省一级湖羊种羊场。
  (四)特种经济动物
  蜂。全省现有种蜂一级场7个,二级场3个,主要分布在杭州、衢州和金华,其中7个一级场中,6个为意蜂种蜂场,1个为中蜂种蜂场。“十二五”期间,扩建和提升7个省一级种蜂场,新(改)建若干个授粉型的蜂场。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省畜禽种业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生猪、家禽和湖羊、长毛兔、蜂五大畜禽品种,通过建立和完善遗传资源保护、畜禽良种繁育、种业企业培育、质量监测监管四大体系,着力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业提升、服务平台三项工程,实现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全覆盖,15个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得到重点支持,建成3大核心种业示范基地,新增畜禽种业产值10亿元。
  (一)四大体系
  1.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坚持保种与开发利用相结合,采用资源场与保护区相结合、活体保护与精子、胚胎保存等生物工程保护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体系。一是对现有保种场通过改造设施、扩大现有保种群数量和充实技术力量等措施,保持群体性能的优化;二是对已处于频危状态而未建保种场的遗传资源,在原产地建设保种场,进行抢救性保护。力争到2015年,龙游乌猪、江山乌猪、仙居花猪、碧湖猪、岔路猪、永康灰鹅、舟山黄牛、北沙牛等8个濒危品种资源得到抢救性保护,使群体达到国家规定的维持状态;嘉兴黑猪、兰溪花猪、淳安花猪、龙游麻鸡、灵昆鸡、媒头鸭、太湖鹅、温州水牛、温岭高峰牛、天台黄牛等10个品种资源群体规模得到稳定,生产性能有所提升;金华猪、嵊县花猪、白耳黄鸡、仙居鸡、绍兴鸭、湖羊、缙云麻鸭、浙东白鹅、萧山鸡、江山白鹅、江山乌骨鸡、丝毛乌骨鸡、浙系长毛兔、浙江浆蜂、中华蜜蜂等15个品种资源初步实现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的产业化,并新培育其中3个资源场为国家级核心种业基地;在继续提升国家级地方品种鸡基因库保护能力的基础上,新建1个省级地方猪品种资源基因库。
  2.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结合畜牧业“西进东扩”发展战略,围绕优势畜种,一是重点扶持省一级以上重点种畜禽场,扩大优势畜禽品种的核心群规模,通过场内选育和引进优秀种畜禽,提高性能质量,增强供种能力;二是每年新建7个省级生猪人工授精供精站,并通过建立区域性改良中心,开展猪人工授精、推广奶牛冻精和胚胎移植,扩大良种覆盖面;三是通过地方畜禽品种的开发和杂交选育,育成新的畜禽新品种(品系),并培育成新的畜禽产业;四是提升新选育品种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份额。到2015年,全省逐步形成健康高效、布局合理、监管有效、运转灵活的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长毛兔、蜜蜂、蛋鸭种质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猪、家禽、奶牛等主要畜禽品种生产性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种猪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长毛兔、种鸭、种蜂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
  3.核心种业企业培育体系。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和力量,按照构筑优势特色畜禽种业产业群的要求,创建育、繁、推一体和产业化的新型畜禽种业集团,培育1—2个知名畜禽种业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重点抓好种畜禽选育和新品种培育等自主创新工作,把畜禽良种做成知名品牌。“十二五”期间,核心种猪企业达到存栏种母猪6000头以上,种禽企业达到存栏种禽15万套以上,种兔集团达到存栏基础母兔5万只以上,种蜂企业达到蜂群5000群以上,育成品种的生产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4.质量监测监管体系。分年度制(修)订主要畜禽品种质量标准,逐步实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的功能,增加对其它畜禽种类的质量监测,逐步形成场内测定、检测机构测定与国家测定相结合的测定体系,提高育种和种畜禽质量水平。建立遗传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平台,实现对各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动态监测与管理。强化种畜禽领域内的执法监督检查,营造健康有序的种畜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种畜禽网上市场,通过网络展示优良畜禽品种,收集种畜禽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预报市场供求形势,促进我省畜禽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三项工程
  1.遗传资源保护工程
  根据资源分布和濒危程度,围绕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重点扶持15个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
  ——资源场。新建江山乌猪、北沙牛、舟山黄牛、天台黄牛、温岭高峰牛、长三角白山羊、龙游麻鸡等7个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重点资源场及龙游乌猪、淳安花猪等5个市县级资源场;改建金华猪、嘉兴黑猪、湖羊等9个省级重点资源场、6个资源备份场,扩建温州水牛、缙云麻鸭等9个省级重点资源场、5个资源备份场。
  ——保护区。在畜禽遗传资源的核心产区建设一批重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新建嘉兴黑猪、嵊县花猪、湖羊、萧山鸡、太湖鹅、绍兴麻鸭、缙云麻鸭、中华蜜蜂等8个遗传资源的10个保护区;完善和提高金华猪、仙居鸡、温岭高峰牛、温州水牛等4个遗传资源的7个保护区。保护区内有效群体母畜不少于300头,公畜不少于15头;家禽在保护区内有效群体母禽不少于5000只,公禽不少于200只。
  ——基因库。在提升现有地方鸡品种活体基因库的基础上,新建猪地方品种活体基因库1个,活体基因保护规模要求达到保种的最小有效群体。重点保护金华猪、嘉兴黑猪、嵊县花猪、淳安花猪、碧湖猪、萧山鸡、仙居鸡、灵昆鸡、江山乌骨鸡等品种。建成冻精、胚胎基因库1个,保存温岭高峰牛、温州水牛、舟山黄牛等资源的冻精、胚胎。冻精、胚胎保护每个公畜至少制作细管冻精500支,每个公畜家系制作25个冻胚。
  2.畜禽种业提升工程
  (1)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主要对原有的原种场、重点繁育场和有条件进行产业化的遗传资源场进行提升、扩建、改建,健全整个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全面提升优质畜禽种苗供应能力。探索应用基因定位、微卫星标识等分子遗传技术,用于畜禽的辅助选育。
  ——生猪良种繁育。重点对6个省级种猪原种基地(繁育基地)进行扩建、改造和提高,增加核心群种猪数量,逐步实行统一育种。在温州、丽水等新兴生猪产区规划新建2—3个原猪繁育基地,提升区域性供种能力。继续引进部分国外优良种猪,运用现代育种技术,研究、提高种猪质量,达到纯种核心群母猪8000头,繁育群母猪3万头,扩大供种数量。
  ——家禽良种繁育。一是在蛋鸭主产区的绍兴、诸暨、宁海、缙云、奉化和桐乡、镇海等县(市、区)扩建和新建15个种鸭繁殖场,完善种蛋孵化、苗鸭供应产业链,年提供苗鸭5000万只。二是引进法国番鸭、樱桃谷等种肉鸭,新建2个祖代繁育场,在宁波、嘉兴、湖州、金华、温州等肉鸭主产区新建或扩建4个父母代种鸭场,年提供苗鸭3000万只。三是扩大仙居鸡、萧山鸡、“振宁”、梅林土鸡、“绿牧”、“不老神”等品种(品牌)肉用种鸡的生产能力,优质商品苗鸡年供种能力达到3亿只;扩大湖州温氏、绍兴越州红宝鸡、宁波正大等家禽企业的快速型肉鸡生产能力,年供应父母代种鸡和商品苗鸡8000万只。四是在象山、定海、绍兴等浙东白鹅原产地建立纯种繁育区,认定一批示范性种鹅养殖基地,并争取列入国家级第二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改扩建江山白鹅繁殖场,并在主产区建立种鹅配套系繁育场和种鹅户;在象山、长兴等地建立朗德鹅种鹅繁育场,形成年产鹅苗1000万只的能力。
  ——草畜良种繁育。一是建设以嵊州华兴种兔场、镇海种兔场、平阳县全盛兔业有限公司等为龙头,种兔场(户)为基地的长毛兔育种、繁育中心。以现有余姚、慈溪、温岭、桐庐和文成等区域的獭兔、肉兔繁育基地为中心,新建一批省一级以上种兔场,扩大群体规模,形成皮肉兔繁育体系,提高种兔皮张质量和肉兔生长速度。二是在钱塘江以北的桐乡、湖州、海宁等湖羊主产区新建和改扩建5个湖羊保种场与良种繁育场。在钱塘江以南地区新建2—3个湖羊保种场或扩繁场,并引进杜泊羊等国外肉用绵羊品种,以湖羊作母本,利用杂交优势生产肉羊。三是在丽水、衢州等丘陵山地和沿海滩涂,新建2个省级以上牧草良种繁育基地,推进牧草本地化、良种化和产业化,提高省内牧草自给率。
  ——蜂及特种畜禽繁育。扩大杭州德兴蜂业有限公司种蜂场、浙江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种蜂场等7个省一级种蜂场的规模,增加供种数量,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新建若干个以蜜蜂授粉为主要内容的授粉型种蜂场,推进蜜蜂授粉生产经营。同时,建立钱江水鸭、鸽子、鹌鹑、肉狗等特种畜禽的繁育基地,满足消费多样化需要。
  (2)品种改良网络建设。加大生猪人工授精和奶牛冻精技术推广力度,完善人工授精(冻精)网络覆盖面,重点建设35个省级生猪人工授精站和5个奶牛供精中心,带动200个区域性猪人工授精站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标准化生猪人工授精(奶牛冻精配送服务)网络。
  ——猪人工授精站。在养猪主产区建设一批规模化、设施化和标准化的生猪人工授精中心(站)。按照每年新建7个省级以上生猪人工授精站的规模,到2015年新建省级以上规范化的生猪人工授精站35个。在省种猪测定中心新建省级种公猪站1个,存栏优质种公猪200头;建设区域公猪站200个,每站存栏种公猪30头以上。
  ——奶牛供精站。改扩建省级奶牛供精站1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等区域供精站4个,不断提升奶牛冻精精液储存、检测、运输和配送供给能力。
  ——胚胎移植基地。以现有的高产奶牛场和奶牛胚胎移植育种中心为基础,引进高产荷斯坦奶牛冻精和冻胚,加快3—5个奶牛繁殖场和宁波科元奶牛胚胎移植育种中心建设。扩大杭州正兴牧业有限公司波尔山羊种群规模,满足品种改良需求。
  (3)核心种业企业培育。以现有重点种畜禽场为基础,每年选择1—2家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整合资金予以重点扶持,提高种业的设施与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5年内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的核心种业企业3家、新育成国家级畜禽新品种(品系)3个。
  3.种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省种畜禽质量测定中心、畜禽遗传资源监测评估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
  ——省种畜禽质量测定中心。完善实验室和测定舍等基础设施,购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将浙江省种猪质量测定中心扩建为省种畜禽质量测定中心,并按种畜禽管理要求,对全省种畜禽场全面开展畜禽质量的检测工作,为种畜禽场的管理及种畜禽质量仲裁提供科学依据。
  ——省畜禽遗传资源监测评估中心。建设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共享平台,扩展网络实时查询与分析系统,开展以DNA微卫星技术为基础的保种群基因频率检测,从保种群数量与结构、有效群体数量、年近交系数增量、基因漂变频率等指标的变动评估现有畜禽遗传的效果,实现对各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动态监测与管理。
  ——畜禽种业信息服务平台。在省畜牧兽医信息网服务平台上建立种畜禽网上市场,搭建沟通种畜禽场与商品场企业之间的服务平台,公告种畜禽场生产数量、质量和健康情况,为种畜禽交易提供便利。,
  五、环境影响评价
  种畜禽场是畜牧场的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主要是粪尿、污水、臭气等排泄物。到2015年,规划存栏各类种畜禽总数525.81万只(头),其中新增养殖量45.85万只(头),总粪尿产生量30.47万吨、总污水产生量198.8万吨、COD11097吨、氨氮1212吨、总磷1353吨,其中新增粪尿量1.75万吨、污水量16.03万吨、COD929吨、氨氮104吨、总磷127吨。种畜禽场将严格按照《畜禽规模牧场污染治理办法》的要求,科学布局、科学选址,重点围绕农业园区建设,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化建设的思路,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并尽量减少臭气与噪声,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畜禽种业发展特别是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认识,统一思想,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履行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畜禽种业发展职责,及时发布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保护区公告,制定并实施保护规划,落实保种经费和相应的保护措施。发改、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做好保种与开发利用,落实配套资金及保护计划,妥善解决畜禽种业发展中的土地、环保等突出难题。要建立以科研院所和农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指导列入国家、省级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与补充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建立健全遗传资源保护协议制度,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加大协议履行力度,确保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保种企业严格按照保种方法要求,逐步壮大保种核心群体,不断提高畜禽遗传资源质量水平和生产性能。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政府为主、分级承担的原则,按照省级保护以省投入为主,地方确定的保护遗传资源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实施畜禽种苗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省级原种场、资源场、基因库、性能测定站、种业信息平台、科技研发中心等的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探索现代育种和繁育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途径,对符合条件的种业集团要给予政策性贷款等扶持。妥善解决用地问题,减免土地使用相关费用,继续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符合条件的重点种畜禽场,各地应优先列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三)加快技术创新。重点扶持创立一批现代育种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产、学、研”相结合,成立和完善育种协作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育种,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畜禽新品种和配套系。借助科研院校的力量,提高企业种畜禽培育和生产的科技水平。鼓励种畜禽生产企业和育种公司把种畜禽的科研、开发和生产有机地融为一体,实现保护、培育、扩繁、推广一体化。加快建立和完善畜禽良种信息服务体系,实施良种登记,结合种畜禽测定工作,大力推行种畜公开拍卖,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购销和价格机制。
  (四)强化人才培养。建立企业家职业教育制度,组织种畜禽场企业家到相关大专院校参加培训,提升企业家素质,形成一批职业型种畜禽企业家。建立首席专家企业挂职制,实现“四个一”目标,即:每个重点企业有一位首席专家联系、承担一项新品种自主培育或科技研发项目、有一项目重要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培养1—2名企业自己的专业人才。建立企业职员专业培训制,从中培养一批企业自有的骨干专业人才,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种畜禽企业就业就职,加快造就一批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创新目标明确,协作高效、竞争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畜禽种业科技团队。
  (五)严格依法监管。加强对种畜禽生产与市场的宏观调控,依法加强对品种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管理,确保种畜禽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完善分级管理制度。省级重点抓好原种场、祖代场及有关质量检测中心等建设和管理,市县级做好扩繁场和孵化厂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主要畜禽品种标准、种畜禽场建设标准、种畜禽饲养管理规范,开展种畜禽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论证,逐步建立起种畜禽质量标准体系,实现种畜禽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提高我省畜禽良种选育水平。强化种畜禽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种畜禽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建立能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传播的种畜禽交易市场,杜绝由于实体市场交易带来的传染病流行,并保证种畜禽能畅通供应;逐步在种畜禽饲养场实施执业兽医师制度;建立健全种畜禽动物疫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种畜禽产地检疫和引入检疫监管,规范种畜禽防疫档案和畜禽标识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大种畜禽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健康水平监测,结果在行业内公布,保证种畜禽供种安全。
表一  “十二五”浙江省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目标
| 序号 | 指标体系 | 分类指标 | 2010年实际 | 2015年目标 | 增幅 | 备注 | 
| 1 | 种业产值 | 30亿元 | 40亿元 | 10亿元 | ||
| 2 | 供种能力 | 生猪 | 供种母猪30万头 | 供种母猪38万头 | 8万头 | |
| 家禽 | 4亿只 | 5亿只 | 1亿只 | |||
| 牛 | 冻精11万支 | 冻精11万支、胚胎8000枚 | 胚胎 8000枚 | |||
| 羊 | 1万只 | 1.5万只 | 5000只 | |||
| 兔 | 60万只 | 80万只 | 20万只 | |||
| 蜂 | 2万只 | 3万只 | 1万只 | |||
| 3 | 种畜禽 数量 | 生猪 | 基础母猪4.05万头 | 基础母猪4.5万头 | 4500头 | |
| 家禽 | 461万只 | 500万只 | 39万只 | |||
| 牛 | 65头 | 100头 | 35头 | |||
| 羊 | 9000只 | 2万只 | 1.1万只 | |||
| 兔 | 7.4万只 | 10万只 | 2.6万只 | |||
| 4 | 种畜禽场(个) | 小计 | 289 | 335 | 49 | |
| 生猪 | 67 | 79 | 15 | |||
| 家禽 | 160 | 173 | 13 | |||
| 牛 | 1 | 4 | 3 | |||
| 羊 | 14 | 20 | 6 | |||
| 兔 | 23 | 31 | 8 | |||
| 蜂 | 13 | 13 | ||||
| 其它 | 11 | 15 | 4 | |||
| 5 | 1个 | 2个 | 1个 | |||
| 6 | 保护区 | 6个 | 10个 | 4个 | ||
| 7 | 核心种业 | 种业集团 | 3—5个 | 3—5个 | ||
| 8 | 科技创新 | 新品种培育 | 3个 | |||
| 9 | 监管能力 | 畜禽种业 监测 | 1个 | 1个 | 扩建种猪测定站 | |
| 遗传资源 评估 | 1个 | 1个 | 新建评估中心 | 
表二浙江省主要种畜禽场“十二五”建设规划分布表(新增数)
| 畜禽 种类 | 分项 | 全省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嘉兴 | 湖州 | 绍兴 | 金华 | 衢州 | 丽水 | 台州 | 舟山 | 
| 合计 | 53 | 11 | 8 | 4 | 6 | 3 | 4 | 6 | 1 | 3 | 6 | 1 | |
| 猪 | 小计 | 22 | 4 | 2 | 1 | 3 | 2 | 3 | 1 | 2 | 3 | 1 | |
| 原种场 | |||||||||||||
| 一级场 | 4 | 1 | 1 | 1 | 1 | ||||||||
| 二级场 | 11 | 3 | 1 | 2 | 2 | 2 | 1 | ||||||
| 一级供精站 | 7 | 1 | 2 | 1 | 1 | 1 | 1 | ||||||
| 家禽 | 小计 | 14 | 3 | 3 | 1 | 2 | 1 | 1 | 1 | 2<,o:p> | |||
| 一级场 | 4 | 1 | 1 | 1 | 1 | ||||||||
| 二级场 | 10 | 3 | 2 | 2 | 1 | 2 | |||||||
| 牛 | 小计 | 3 | 1 | 1 | 1 | ||||||||
| 一级场 | 1 | 1 | |||||||||||
| 胚胎中心 | 2 | 1 | 1 | ||||||||||
| 羊 | 小计 | 6 | 2 | 1 | 2 | 1 | |||||||
| 一级场 | 2 | 1 | 1 | ||||||||||
| 二级场 | 4 | 1 | 1 | 1 | 1 | ||||||||
| 兔 | 小计 | 8 | 1 | 2 | 2 | 2 | 1 | ||||||
| 一级场 | |||||||||||||
| 二级场 | 8 | 1 | 2 | 2 | 2 | 1 | 
表三浙江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含省内培育品种)
| 猪(12个) | |||||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 一、地方品种(10个) | |||||
|           1      | 金华猪 | 5 | 龙游乌猪 | 9 | 淳安花猪(皖浙花猪) | 
|           2      | 嘉兴黑猪 | 6 | 江山乌猪(玉江猪) | 10 | 岔路黑猪 | 
|           3      | 嵊县花猪 | 7 | 仙居花猪 | ||
|           4      | 兰溪花猪 | 8 | 碧湖猪 | ||
| 二、培育品种(2个) | |||||
| 11 | 中白猪 | 12 | 温白猪 | ||
| 家禽(20个) | |||||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 一、地方品种(14个) | |||||
| 1 | 仙居鸡 | 6 | 丝毛乌骨鸡 | 11 | 浙东白鹅 | 
| 2 | 白耳黄鸡 | 7 | 龙游麻鸡 | 12 | 江山白鹅 | 
| 3 | 萧山鸡 | 8 | 绍兴鸭 | 13 | 永康灰鹅 | 
| 4 | 灵昆鸡 | 9 | 缙云麻鸭 | 14 | 太湖鹅 | 
| 5 | 江山乌骨鸡 | 10 | 媒头鸭 | ||
| 二、培育品种(6个) | |||||
| 15 | 梅岭土鸡 | 17 | 绿牧草鸡WJX商用组合 | 19 | 余姚番鸭 | 
| 16 | 宁海土鸡商用组合 | 18 | 西湖野鸭 | 20 | 仙居鸡肉用系 | 
| 食草动物(8个) | |||||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 一、地方品种(7个) | |||||
| 1 | 温岭高峰牛 | 4 | 北沙牛 | 7 | 长江三角洲白山羊 | 
| 2 | 温州水牛 | 5 | 天台黄牛 | ||
| 3 | 舟山黄牛 | 6 | 湖羊 | ||
| 二、培育品种(1个) | |||||
| 8 | 浙系长毛兔(镇海系、平阳系、嵊州系) | ||||
| 蜂(2个) | |||||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序号 | 品种名称 | 
| 一、地方品种(2个) | |||||
| 1 | 中蜂 | ||||
| 2 | 浙江浆蜂 | ||||
表四已公布的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名录 | 
| 1 | 猪 | 7 | 金华猪、嵊县花猪、嘉兴黑猪、江山乌猪、碧湖猪、岔路猪、兰溪花猪 | 
| 2 | 鸡 | 5 | 仙居鸡、白耳黄鸡、萧山鸡、江山乌骨鸡、丝毛乌骨鸡 | 
| 3 | 鸭 | 3 | 绍兴鸭、缙云麻鸭、媒头鸭 | 
| 4 | 鹅 | 3 | 浙东白鹅、永康灰鹅、太湖鹅 | 
| 5 | 牛 | 5 | 温州水牛、温岭高峰牛、天台黄牛、舟山黄牛、北沙牛 | 
| 6 | 羊 | 2 | 湖羊、长江三角洲白山羊(笔料毛型) | 
| 7 | 兔 | 1 | 浙江长毛兔(镇海系、平阳系、嵊州系) | 
| 8 | 蜂 | 1 | 浙江浆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