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4月17日~5月2日,泗洪县农委陆续接青阳镇、魏营等乡镇的农民投诉称:孙某、张某门市购买的标称为四川某高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5%福克悬浮种衣剂用于花生拌种,播种后发现花生种子畸形、腐烂,田间出苗差。
农委接诉后,一方面将产品送检,向标称的生产单位发出《产品确认通知书》,另一方面组织田间生产事故鉴定和针对性药剂拌种发芽试验。
产品经检验不符合产品标识表明的质量状况,涉嫌假农药;标称的生产单位确认该产品非本公司生产。药剂拌种发芽试验和田间鉴定结论:导致花生播种后种子腐烂、畸形、出苗差的原因,是使用的拌种剂所致。
经调查:孙某、张某销售的上述农药分别从山东泰安和安徽泗县购进,造成田间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2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莫开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