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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十三期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通知
2012-06-20  浏览:261

农技种函〔2012〕251号

关于组织第十二、十三期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管理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和农业部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近期对农业部核发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展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预备通知见农技种函〔2012〕201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根据预备通知(农技种函[2012]201号)要求和各省(区、市)预报名情况,安排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甘肃和新疆兵团人员参加第十二期培训考核,安排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和山东人员参加第十三期培训考核。

    二、时间和地点

    (一)第十二期种子加工班培训6月27日报到,28日至30日培训,6月30至7月1日考核;种子贮藏班培训7月2日报到,3日至5日培训,5日至6日考核。 

    (二)第十三期种子加工班培训7月12日报到,13日至15日培训,15日至16日考核;种子贮藏班培训7月17日报到,18日至20日培训,20日至21日考核。

    (三)培训考核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2号院(院内)解放军总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招待所(见附件2)。乘车路线:从北京西客站乘52路公交车至王府井站下车,换乘120路公交车到左家庄终点站下车往西前行50米;从北京站口乘120路或24路公交车至左家庄终点站;在北京站前乘地铁至东直门站下车,然后换乘18路公交车到左家庄站。从首都机场乘机场班车或轻轨交通到三元桥站下车,换乘出租车到左家庄12号院。

    三、其他事项

    参加考核人员报到时交2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和资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不贴相片);参加两个班考核的学员需填写两张资格证书登记表(交4张相片)。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资格证书到期学员须交还旧证。

    联系人:全国农技中心种业信息与技术处马继光、范士超

    电话:010-59194554;传真:010-59194348

    招待所电话:010-66358546

    附件:1.全国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登记表

          2.宾馆位置图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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