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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出芽不足半菜农投诉讨公道
2012-05-07  浏览:210

  本报讯 (郑爱国 陈英才) 4日,在龙海市工商局12315的依法调解下,一起胡萝卜种子质量纠纷案件圆满告结,受损的菜农获得了3万元赔偿。

  2011年7月,龙海市港尾镇蔬菜经纪人方某,因尚欠漳浦县赤湖镇安角村庄先生等12名菜农蔬菜收购款,将刚从厦门市某种子厂采购的胡萝卜种子,拿出18瓶,按照进货价给菜农抵账。菜农将该胡萝卜种子播种后发现出芽率不足50%,经济损失严重,在多次与方某交涉无果后,拨通12315投诉电话。

  龙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受理后,执法人员深入港尾镇,会同工商所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双方在种子质量、播种时间及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工商执法人员又多次耐心组织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方某赔偿庄某等12位菜农经济损失3万元,并于5月4日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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