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工商分局加大农资市场查处整治力度,增派执法人员和车辆,净化辖区农资市场。
分局文化工商所在日常寻查时发现,位于齐市建华区建华乡某经营业户,于2012年3月初起在建华乡经销未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的农作物种子。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之规定,已构成销售未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种子经营未建立档案被查获
2012-03-29 浏览: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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