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赴山东组反映,今年莱州市农业部门继续重点围绕市场监管做文章,精心策划,建立了“农资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及可追溯制度”,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加贴条码销售
根据《莱州市农业局关于施行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及可追溯制度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必须在农业局备案登记,加贴防伪条码后方可销售。种子企业、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农业部门对种子及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准予备案并发放《农作物种子市场准入备案书》和防伪条码,经营者在种子包装上加贴条码,才能在辖区销售,对审核不合格的品种,不予备案,不准销售。
该项措施引导了种子经营企业和经营商户正确选择代理经营的品种,使销售种子的经营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从种子进货的源头上为企业和农民把好关,杜绝了未经审定、质量不合格、手续不齐全的种子流入市场。从实践看,农民认准贴有条码的种子,就能买得放心、减少风险,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二、应用电子监管系统,加强监督与服务
莱州市还建立并开通了电子监管系统,将种子经营行为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对所有经营户实施终端管理。经营户销售的种子在系统终端提交入库,农业部门在管理系统审核批准,实现准入备案经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系统可以及时掌握产品销售情况,农民借助短信、电话及网络终端设施等形式可以查询产品真伪,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产品的假冒违法信息并采取执法行动。电子监管系统的应用对于企业加强自律、农民维护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切实实现可追溯管理
为了方便种子管理,溯源种子生产、经营过程,莱州市按照山东省规定的生产、经营档案格式,统一印制了种子生产档案和经营档案200套(2000余册),发放到所有种子企业和种子代理零售店。组织召开全市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对未按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确保销售的种子实现可追溯。
四、建立打假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和种子集散地,组织拉网式排查和明查暗访,将乡镇和农资市场作为重点区域,查品种审定、查质量指标、查标签广告、查经营档案,同时,健全重大案件的上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大要案的跟踪查处工作,严厉打击种子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的良好秩序。
莱州四措并举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2012-03-13 浏览:220
下一篇:玉米粗缩病值得关注
上一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