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种子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种子的水平,确保全县用种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委托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2012年3月2日民乐县种子管理站对全县105户种子经营者举办了“ 民乐县2012年种子经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班”,组织种子经营者学习了种子经营的法律法规和种子基本知识,培训结束后,还进行了考试,对成绩合格的,发放了种子经营从业人员上岗证,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合法经营。并要求今年在我县销售农作物种子的企业和门点,要持《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合法的《种子销售委托书》到县种子管理站登记备案,凭县种子管理站签发的《种子经营登记证》从事种子经营;对从事种子销售的人员不具备《农作物种子经营从业人员上岗证》的,不能从事种子经营活动;经营食品、蔬菜等食用品的商店和农村流动商贩不允许经营农作物种子;禁止销售未审先推的品种、停止推广的品种和假劣种子,要制做和保存好种子经营档案,建立销售台账,并向种子购买者出具发票;县种子管理站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经营种子的行为的举报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确保了全县种子经营的规范运行。
民乐搞好种子法律培训提高种子经营水平
2012-03-06 浏览: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