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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价高于零售价 台州村民购买种子起纠纷
2012-03-05  浏览:354

       去年下半年,临海市括苍镇村民许某在镇里的一家农业种子销售店,以每斤30元的价格预定了三斤甬优9号稻谷种。

  因为担心种子价格会变动,许某在购买时特意让种子销售店的杨老板在收据上写明:若预订价格高于销售价,将多退少补。

  今年1月20日,杨老板给许某打来电话,告诉他预订的稻谷种子到了。来到店里后,许某看到甬优9号稻谷种销售价格为每斤45元,就按照收据上的要求,许某付给杨老板差额款45元。

  没想几天后,许某在镇里买东西时,看到另一家种子销售店也在销售甬优9号稻谷种,但售价却是每斤40元。

  许某怕看错了价,又到另外两家种子销售店了解了一下,发现价格还是一样。“是不是他们卖低了?”许某觉得奇怪,就来到原先预订稻谷种子的销售店里一看,那里的价格已从原先的每斤45元降到了40元。于是许某跟种子销售店的杨老板理论,要求将高出的款项退还。

  杨老板说,种子价格往往会有变动,五元的差额也是近期才调整的。两人谁也不相让,引发了口角,最后来到了括苍镇调解中心。

  在调解人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共识:凡在销售点购买的种子,单价超出40元的部分都予以退还。

  对此,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因种子问题引起的纠纷他们接到过不少,但因为预订种子价格差额引起的纠纷尚属首例。他们希望,种植户在预订和购买种子时,要与销售店签订相关的收据说明,这样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提高维权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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