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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012-01-11  浏览:485

    网上济宁讯(通讯员 刘继华)近日,梁山县对2012年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春耕生产安全。

    根据梁山县委县政府安排,梁山县2012年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2年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该县要求,凡生产、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农资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自律制度,即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规范经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农资生产、经营者要亮照经营、建立农资商品购货台帐、主动给消费者购货发票或信誉卡、在店内公示所销售农资商品的质量承诺。这个县规定,对依法应当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超过核准经营范围和期限从事农资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商品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等违法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按照职权依法予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彻底收缴,对非法生产农资产品的“黑窝点”坚决取缔,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和侵权案件坚决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挠、妨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县分别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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