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丹)去年12月31日,省农委第10号公告公布,池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经农业部考核组考核,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被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填补了我市种子检验机构的空白。
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从市编委批复设立到被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历时3年。其间,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做了技术力量储备、硬件建设等大量的工作。2011年11月,农业部组织考核专家组一行,对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文件审查和现场考评,考核组对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在检验室仪器设备、检验场所简陋的情况下出色地完成了农业部、省农委交给的能力认证任务并取得优异的成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