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武威市金琦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琦公司”)和民勤县蔡旗乡野潴湾村4个组村民分别签订玉米杂交种生产合同,约定由金琦公司提供亲本种子及部分前期投入和技术指导,野潴湾村各组落实土地和提供劳务并在其指导下培育玉米种子。签约后,野潴湾村共落实制种面积420余亩。至当年秋收时,野潴湾村4个组相继更换负责人,后因各组与金琦公司在单价计算方法上产生分歧,致使种子的收购、付款、拉运一直未能进行。后金琦公司与4个组原任组长签订玉米种子收购拉运协议,但其装车起运时却遭到部分村民阻挠,遂诉诸武威市凉州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申请先予执行。该院依法判决后,村民们均不服向武威中院提起上诉。经武威中院主持调解,仅用7天时间,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法院尽心调解 保障200多农户权益
2011-12-27 浏览: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