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监督抽检。按照区农委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对城区种子批发商销售的水稻、玉米、蔬菜、油菜种子进行质量监督抽检,质量合格种子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质量不合格种子进行暂扣、责令召回和依法查处。种子监督抽检是最具有效性、权威性和威慑力的质量监管方式。
二是开展委托检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未涉及到的作物、品种、批次,根据企业申请委托,对企业送样或者直接抽样进行检验,质量不合格种子退回上家企业进行再次加工,直到合格为止。委托检验是监督抽检的补充,可以更多地监控种子质量。
三是进行种子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将市场销售的重庆市推荐的主导品种和种植面积较大的品种集中种植进行正季鉴纯,全面掌握我区推广品种纯度,对大面积有可能纯度超标的品种进行预警。
四是追踪播种后种植全过程种子质量。组织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科学公正调解种子质量纠纷,妥善处置非种子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