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协会是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沟通协调种子管理部门与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及使用者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对帮助企业提高生存发展能力、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拓展国内外种子市场等方面能够发展积极地促进作用。玉门市种子管理站就种子管理部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企业合作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编入种业信息,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一、玉门市种子协会现状
玉门市种子协会始建于2005年2月, 2005年4月正式登记注册,现有会员128人。协会建立以来,讨论制订了协会章程,保证了协会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保证种植农户丰产增收,协会组织种子经营企业调引新品种,经过试验示范挑选出一批适用于当地气候、水土条件的优良品种进行推广,有效的促进了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自协会成立以来,聘请酒泉市农科所高级农艺师、玉门市农技中心高级农艺师及有关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每年根据种植作物品种对会员和周边农户进行种植技术培训,2005年以来,共举办科技培训班31场次,累计培训人数达到8千余人次,开展田间现场技术指导23场次,受益农户达近万人次。
近年来,为了大力发展农村制种产业,政府对农村形成的制种体系,提供资金扶持和贷款支持,免费培训技术骨干,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使大部分农户认识到制种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农户主动参与了制种。
二、存在的问题
1、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由于我市种子产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规模相对小而零散,导致省内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等与我市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乡村组之间没有建立起较为稳定的联合协作关系,未真正形成一个优势互补,联合协作的种业利益共同体。尤其是我市现有的种子公司、良种场、原种场与农技推广部门之间协调联合不紧密,致使良种生产无固定基地,经营没有强大的竞争力,充足的种业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资源优势发挥不够。部分乡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户的法律意识不强和对发展制种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对如何合理调整制种结构,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使当地充足的水肥气热等资源优势和劳动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导致制种产业形不成规模,相互制约,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不高,高效制种产业始终得不到长足发展。
3、生产技术有待提升。面对各类作物制种面积不断扩大的现状,各种子生产企业机制不能完全适应生产需求,导致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技术培训指导不及时到位,制种农户不能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直接影响到制种的生产质量,最终造成产出效益低下和农户对发展制种产业积极性不高的现象。
4、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制种企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存在随意安排品种组合,隔离区设置不规范;落实面积时随意抬高价格,缩小隔离区;合同订立存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生产过程中执行技术规程不严等问题,造成种子产量低、质量差,使农民的正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来我市制种的外地企业大部分都是分公司,总部设在外地,而分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出现经济纠纷,企业负责人逃之夭夭,引起制种农户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风险机制尚未建立。制种业存在很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种子生产企业与制种农户还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所造成损失往往主要由制种企业承担。同时,既没有建立种业风险保障机制,政府引导下的制种业商业保险业务开展缓慢,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制种产业的持续发展。
三、对策措施
发展种子协会靠多措并举,种子协会的优劣不仅影响农户的收成和信心,也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和种子企业本身的利益,是种子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许多企业非常重视种子协会,狠抓源头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种子协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扩大种子协会的影响力和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市场经营中能站的更稳。
1、引领种业协会发展要走精品战略,注重品牌效应,走精品道路。一个种子企业协会,要想有竞争实力,除了有好的种子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营销策略,树立自己的品牌以外,还必须坚持走精品道路,打造精品企业,树立精品形象,并通过全程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形象宣传,使之为广大客户接受,得到社会的认可。
2、在打假维权、加强管理上配合。种业行业普遍自律能力差、竞争无序,建议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和政策配套外,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作用十分必要。协会在打假维权方面进行配合,情况充分核实后进行内部通报;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协会应建议发证部门给予处罚。加强对种子企业的管理,强化种子协会对各相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种子企业设立黑名单制,直至撤销许可权。
3、发挥自律和促进的作用。种子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在自律和促进方面的作用,在企业组织和行业管理上,推动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培育有核心竞争能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发挥协会协调职能,为种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措施。
4、组建种业骨干企业战略联盟。组建种业骨干企业战略联盟,加强信息沟通和战略协同,承担起种子储备和救灾任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用种计划,促进种业快速健康发展。
5、关注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育种技术的合作。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加快育种技术,以利种业长效发展,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发挥应有的智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