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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村民可到法院起诉 受灾村民:我们维权咋这么难
2011-10-27  浏览:113

  《原阳县太平镇太东村300余亩水稻减产或绝收,村民损失谁来埋单?》追踪报道

    大河新乡网原阳讯(记者 张世彬)平原晚报10月18日以《原阳县太平镇太东村300余亩水稻减产或绝收,农民损失谁来埋单?》为题,报道了原阳县民生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以下称民生合作社)提供黄金晴稻种让太东村村民来种植,结果造成水稻减产或绝收一事。

    此事见报后,10月26日,太东村村民再次向本报投诉说,现在水稻已经收割了,秋耕正在进行中,可民生合作社至今没有给一个说法。

    当日上午10时许,太东村一名李姓村民说:“我家就这4亩地,平常每亩可产水稻500公斤左右,现在每亩产量50公斤,差别太大了。可民生合作社不给我们说法,我们该怎么办?无奈呀!”

    “我们是农民,靠种地卖粮为生,没有其他收入,孩子上学需要钱,有病有灾需要钱,现在收成没有了,钱从哪里来?”“我们找乡信访办,找县种子站,他们都是推脱。”“电视新闻里常说,民生无小事,我们村民这么多水稻绝收,找谁谁不管,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出面解决赔偿问题。”太东村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当日上午11时,记者连线了原阳县农业种子管理站的王站长,他说,就太东村水稻减产或绝收的情况,他们已接到部分村民的投诉,可他们也无能为力。其中原因一是民生合作社并没有在他们那里注册经营种子许可证,民生合作社和村民们签订有合同,属于经营收购关系,种子不是直接卖给村民的,而是从缴售的稻谷中对应扣除的。二是管理站没有执法权,只是协调,他们多次协调未果,建议村民到法院起诉,要求民生合作社赔偿。

    下午4时许,记者拨打了民生合作社孙青龙副经理的电话,一名男士说:“让他们去化验种子吧,如果是种子的问题,我们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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