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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程序
2008-12-08  浏览:892
许可对象:申请主要农作物品种(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西瓜、辣椒)审定的单位或个人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专家鉴定时间除外)

  许可费用: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字第323号文件,每个品种参试费300元。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条件:

  1.审核的品种符合《种子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应当审定的品种;

  2.审核的品种应当是经过人工培育和经过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且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2.品种选育报告;

  3.品种区域试验或多点试验总结材料;

  4.生产试验总结材料;

  5.品种标准(草案);

  6.品种简介;

  7.专家现场评议意见;

  8.栽培技术要点(杂交作物品种提供繁殖、制种技术要点);

  9.品种各主要生育阶段及主要器官的图片;

  10.品质检测结果;

  11.抗逆性鉴定结果;

  12.转基因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1-4448418,网址:www.hnagri.gov.cn)

  2.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省种子管理站初审人员

  2.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省种子管理站分管负责人

  2.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负责人:厅主管领导

  2.时限:5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告

  1.岗位责任人: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2.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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